广州试点垃圾分类10年 部门权力交叉缺乏规划
中国新闻网5月27日报道 6个大号的垃圾袋摆在办公室门口,进来的干部们都要下意识地跳脚绕开。在潮热的空气中,那6个大号的垃圾袋散发出淡淡的味道,那里面是有害垃圾。这里是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下文简称“广州市城管委”)的办公室,专门负责固废垃圾的处理。
这些有害垃圾在这里至少呆了二十多天,垃圾的主人巴索——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小伙子,每周都来看望一次这些“宝贝”,他想追踪这些垃圾最终的归宿,政府将怎样处理这些棘手货。但几周下来,它们似乎在这里安了家。
给政府“添乱”
这6袋有害垃圾是番禺小区“绿色家庭”的产物。
2009年,广州市要在番禺上马垃圾焚烧项目,番禺小区的业主们为此曾到市政府门前大规模“散步”表示抗议,最终由于政府和民众的“良好互动”,事态得以平息。但经由这一事件,业主们普遍接受了这样一个共识:要让垃圾焚烧厂减少排放有毒物质,关键是要实行良好的垃圾分类。
当时,番禺区政府颁布了《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工作方案》,承诺“用半年时间进行垃圾分类大讨论”。为了积极配合政府的垃圾分类政策,番禺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垃圾分类的志愿者组织“绿色家庭”的成员们率先开始行动了。他们有近百人,主要是三十岁左右的白领,有强烈的环保意识。
他们迫不及待地编写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指南》,印成A4的传单,在番禺的各个小区散发,并征集志愿者。
在传单里,志愿者们用图表标注着各类垃圾的收集方法。比如,在有害垃圾类别里,有电池、荧光灯管、水银温度计、药品、化妆品、杀虫剂、油漆等图例,并注明要“单独收集特别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”,对应的分类垃圾桶是红色。
3月21日,“绿色家庭”第一次大规模征集活动从祈福新村开始。一周后,行动扩散到了番禺的好几个小区,大约有2000户绿色家庭参与到了行动中。但并不是所有的业主都理解志愿者们,在他们看来,“没有接到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政策,不好擅自行动。”
单单是有害垃圾,志愿者们就集中了6大袋子。这些东西颇为棘手,废品回收站不敢要,自己又不好留,于是只能给政府“添麻烦”,干脆送到了负责垃圾处理的广州市城管委。
按照志愿者们的想法,既然要推行垃圾分类,最首要的,就是要把有害垃圾分离出来,因为这些既不能生物处理,也不能焚烧。但没想到的是,这6袋垃圾就此开始了它们的“试金石”之旅,一“试”之下,志愿者们发现,广州市的现有垃圾分类体系其实运转不灵了。
有害垃圾,谁说了算
4月23日,志愿者巴索和“樱桃白”用旅行箱把6袋有害垃圾拖到广州市城管委。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当时就眉头一皱,这是个烫手的山芋。他硬着头皮接过垃圾袋,回复说:“我们会转交给环保局,有害垃圾处理归环保局管。”
广州市城管委是大部制改革中新组建的职能机构,成立于2009年11月,每月23日为他们的接访日。巴索是接访日的“老面孔”,每一个接访日,巴索和他的朋友们必定去和接访者谈广州市的垃圾究竟该如何处理。
现在这6袋有害垃圾的去向成了巴索新的诉求,他希望借此“敦促政府”,能够尽快完善有害垃圾的终端处理。
“这些有害垃圾很有代表性,我就是想知道,广州市实行垃圾分类试点这么多年,究竟是否已经建立起一套机制。如果这些垃圾有归宿了,那咱们的垃圾分类才有进行下去的可能。”巴索说。
事情显然没有那么简单。离开广州市城管委之后,巴索查阅了相关文件。他发现,垃圾分类归城管委管,有害垃圾的处理却归环保局管,可回收垃圾归供销社管,过期药品属于药监局管。在番禺,市政园林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方案,国土房管分局负责协调小区物业。
让巴索头晕的是,一袋垃圾背后竟然是这么多部门,谁说了算呢?
这一问题由来已久。2000年全国有8个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推广工作,其中主导部门是建设部;制定政策的是发改委;具体管理资源回收产业链的却是商务部;而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,又归环境部主管。多个“婆家”的结果就是,垃圾处理难有统一的规划。最终,当年全国8大城市的分类试点,不到两年时间,就“流产”了。
4月29日,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记者和巴索一起来到广州市城管委,那6袋垃圾仍然规规矩矩地躺在地上。负责接待的唐姓工作人员说,“我们已经给环保局发函了,目前还未接到回函。接到回函后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,一定让你们知道这些垃圾怎么处理了。”
5月8日,当巴索又一次来到广州市城管委,那6袋垃圾赫然还在。工作人员的解释是,城管委只管垃圾分类,不管有害垃圾的处理,“我们不是主管部门,所以要等环保局的回复。一般他们还要研究。”